美国决定对352项中国商品继续免予加征关税
美国决定对352项中国商品继续免予加征关税
当地时间12月16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发布公告,决定对352项中国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再次延长九个月,至2023年9月30日。此前豁免期将于2022年底到期。
USTR在公告中指出,本次延期“将有助于协调进一步考虑豁免措施以及正在进行的对前总统唐纳德·特朗普施加的‘301条款’关税的全面审查”。USTR称,到明年1月17日前,将持续收集关税审查意见。
这352项中国输美商品包括:人造纤维行李袋、丝绸面料、机织染色面料、聚丙烯纤维、无纺布、热辊层压机、水过滤器、净化器、电动机、电机速控器、传感器、阀门、铝制电解电容器、连接器、电镀锌阳极、二氧化碳分析仪及零配件、扫描仪、为空调或供暖系统设计的恒温器、聚乙烯薄膜、人造石墨、催化剂、氢氟碳化合物、用于显微镜的彩色数码摄像机等商品。
本次延长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: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。请开展对美出口业务的企业一定要认真查看公告内容,仔细核对好税号和品目,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,做好相应的出口安排。
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,从2018年7月开始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。
拜登政府上任后仍持续保留这些关税,根据美国法律规定,301关税的实施期限为四年,除非USTR收到继续执行的请求,否则到期后将自动失效。
USTR从上月开始向公众征询意见,以便对加征关税行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估,意见征询截止日为1月17日。
去年10月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,拟重新豁免549项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,并就此征询公众意见。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今年3月23日发声明称,重新豁免对352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,这个数字比先前纳入考虑的549项要少(有197项产品关税豁免失效)。适用于在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进口自中国的商品。
特朗普根据所谓301条款加征关税,美国总统拜登上任后迟迟未作出是否取消相关关税的决定。
(来源:浙江贸促)